索引号: 11330600002577268P/2020-0130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0-12-04
主题分类: 农业 发文字号:
《绍兴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提升工作方案》政策解读(主要负责人解读)
发布日期:2020-12-04 12:39:09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字体:【

一、制定背景

秸秆产生集中、资源分散、量大面广、利用附加值低。秸秆还田肥料化利用是我市秸秆利用的主渠道,占总量的90%以上。秸秆离田高值化利用产业链还没有形成,收储点数量仍然偏少,同时收储组织盈利困难,仍离不开政府扶持。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是提升耕地质量、改善农业农村环境、实现农业高质量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决策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绍兴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提升工作方案》。

二、文件依据

1.《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的意见》(浙政办发〔2014〕140号)

2.《中共绍兴市委办公室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主要内容

(一)目标任务

到2020年12月底,全市新建秸秆收贮点6个,秸秆利用率达到96%以上,其中离田利用超16%。

(二)主要举措

1.加快构建秸秆收集贮运体系、推进秸秆利用台账系统建设。重点在秸秆利用主体周边区域建立秸秆储存基地,提高秸秆粉碎、收贮、运输能力。将粉碎、捡拾打捆等秸秆利用机械列入政府补贴农机目录,同时帮助解决收贮、加工、管理用房等必的配套用地。

2.全面推进秸秆机械粉碎还田。推广选用带茎秆切碎和抛洒装置、全喂入或半喂入联合收割机作业,便于秸秆还田和埋茬。重点的机械粉碎还田,实行全量或部分粉碎还田。相关秸秆切割、粉碎、翻耕等机械,在国家农机补贴标准上再给予一定比例的上浮。各县(市、区)按秸秆全量还田面积,给予农机作业组织一定的作业补贴。

3.优化利用结构,提升利用能力。

(1)推广秸秆在竹笋培育上的覆盖还田应用模式。重点做好秸秆收贮工作,全市年秸秆数量不低于10000吨。建议重点在嵊州、柯桥推广。(2)秸秆加工有机肥利用。推广秸秆堆沤发酵制取有机肥实用技术,通过好氧发酵制成有机肥实现废物循环利用。依托绍兴市已有的有机肥加工企业,利用收割打捆一体机实现新鲜秸秆收集,大力推进秸秆加工有机肥利用工作,拓展秸秆利用途径、降低企业原料成本,减少作物种植时的化学肥料投入,形成可持续发展的生态循环农业模式。(3)秸秆固化成型燃料化利用。主要用于取暖、生活炉灶、工业锅炉、生物质发电厂等,是秸秆资源利用的有效途径。由于生物质颗粒加工中需要用到大量电机,用电成本高昂,需给予适当的电费优惠扶持发展。建议重点在上虞推广。(4)秸秆饲料化利用。将秸秆青储窖纳入补贴,有利提高秸秆饲料化利用率。建议重点在越城、上虞、诸暨推广。(5)秸秆基料化利用。以水稻、茭白秸秆和桑、果树枝条为原料生产食用菌,菌渣又可作为有机肥还田利用,形成“秸秆→食用菌→菌渣→有机肥”或“秸秆→基质→有机肥”的循环模式。需要保证堆放场地,重点在诸暨、新昌推广。(6)引导多形式还田利用。组织农技人员深入田间地头,禁烧宣传和技术指导同步,因地制宜引导秸秆就地覆盖、生物腐熟、错时堆放、行间铺草等各种方式还田。拓宽异地离田利用渠道,提倡水果、畜禽、竹笋、林木等园地覆盖,发挥秸秆增肥、保水、抗旱、抑草等综合效益

四、解读机关、解读人和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绍兴市农业农村局

解读人:王浩萍、应孟飞

联系方式:85157535、85157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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