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600002577268P/2024-24016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绍兴市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2024-10-12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发文字号: |
根据《绍兴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关于印发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等制度的通知》(绍市农局办发〔2023〕1号)的有关要求,现将《绍兴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结果的通知》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根据绍兴市司法局《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对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根据清理情况起草了《绍兴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布
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于2024年9月2日-9月11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满未收到意见。
二、制定依据
本通知制定的主要依据是:《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关于印发〈公平审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市监反垄规〔2021〕2号)、《绍兴市司法局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
三、主要内容
1、废止《绍兴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绍兴市渔业高频行政处罚事项自由裁量细化基准〉的通知》(绍市农通〔2022〕27号)。
2、修订《绍兴市农业农村局等五部门印发〈关于加快推动“三农”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版)的通知》(绍市农〔2024〕4号),具体为:文件第一部分“全力抓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中第(七)条第1点扶持对象第(3)点“绍兴市行政区域内的乡镇(街道)、村或国有全资(独资)企业”修改为“绍兴市行政区域内的乡镇(街道)、村”;第(4)点“已列入绍兴市级‘菜篮子’蔬菜基地的乡镇(街道)、村或国有全资(独资)企业”修改为“已列入绍兴市级‘菜篮子’蔬菜基地的乡镇(街道)、村”。
四、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绍兴市农业农村局
解读人:吕田 吴晓娟
联系方式:0575-851422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