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600002577268P/2023-23998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绍兴市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2023-03-07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发文字号: |
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更好地执行《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规定,并全面贯彻落实《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市场监管总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中明确的工作要求。
二、制定依据
1.《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
2.《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审核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绍政办发〔2022〕5号)
3.《市场监管总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市监反垄规〔2021〕2号)
4.《绍兴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公平竞争审查会审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绍市公竞办〔2022〕4号)
三、主要内容
(一)明确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基本流程:制定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公平竞争审查(涉及市场经济主体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签发→统一登记编号→印发→公布、报备、施行。
(二)明确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要环节的具体要求。
(三)明确公平竞争审查原则:不得制定减损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的政策措施;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制定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政策措施。严格执行《实施细则》中规定的审查标准,审慎适用《实施细则》例外规定。
(四)建立市农业农村局公平竞争统一审查机制,明确法规处局内部特定审查机构。
四、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绍兴市农业农村局
解读人:陈建勇 吴晓娟
联系电话:851422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