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村级集体经济“消薄”增收项目奖励资金竞争性分配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2-08 11:09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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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根据《关于印发<高水平建设人才强市的若干政策><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加快推动“三农”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补充意见的通知》(绍市委办发〔2020〕43号)和《关于加快推动“三农”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实施细则》(修订版)(绍市农〔2020〕21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村级集体经济“消薄”增收项目奖励资金竞争性分配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数量

绍兴市行政区域内列入市“消薄”增收项目计划的发展项目涵盖的市定经济薄弱村,安排不超过70个村。

二、申报内容及时间

请各区、县(市)将绍兴市“消薄”增收项目申报表(附表1)、绍兴市定经济薄弱村“消薄”增收项目评分表(附表2)、受益村名册及收益分配方案、其他需要证明的材料于11月30日前报市农业农村局。

三、项目评审

12月上旬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确定入围项目及奖补村数。安排不超过70个村,给予每村15万元的奖补。

绍兴市“消薄”增收项目奖补村资金申请表(附表3)在申报项目经市级评审入围确定奖补村数后再上报。

联系人:沈培瑶 ,88176112。

 

附表:1、绍兴市“消薄”增收项目申报表

2、绍兴市定经济薄弱村“消薄”增收项目评分表及奖补村确定办法

3、绍兴市“消薄”增收项目奖补村资金申请表

 

绍兴市农业农村局           绍兴市财政局

2020年11月20

附表1

绍兴市“消薄”增收项目申报表

项目实施单位

或村集体

(盖章)


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

(万元)

受益村数量及名单(另附)


项目基本情况

 

(可另附页)

 

实施单位主要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所在地农业农村局、财政局意见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所在地人民政府

意  见

 

(盖章)

年   月   日

市农业农村局、

财政局意见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此表一式三份,签字盖章上报。

附表2

绍兴市定经济薄弱村“消薄”增收项目评分表及奖补村确定办法

 

一、评分标准

项目指标

评分标准

自评分

县级

评分

市级

评分

投资金额

单个村或抱团项目村均投资金额少于50万元的不得分;投资金额达到50万元的得基础分20分;每增加5万元加1分,最高40分。




项目收益

单个村项目或抱团项目村均年经营性收入增加3万元以下的不得分;达到3万元的得基础分15分;每增加0.4万元加1分,最高30分。




受益村

数  量

受益1个村的,得基础分15分;每增加1个村加1分,最高30分。




附加分

项目投资金额2000万元以上的,加10分;5000万元以上的,加20分;1亿元以上的,加30分。




注:项目投资回报率按最高不超过10%计。

二、奖补村确定办法

1.按得分从高到低确定入围项目,至涵盖不少于70个市定经济薄弱村且不少于2个项目为止。

2.项目确定后,根据项目涵盖的市定经济薄弱村数,同比例确定项目奖补村数。

3.计算项目涵盖的市定经济薄弱村消薄困难系数,计算公式:2019年全市村集体总收入消薄标准20万元÷2019年村集体总收入+2019年全市村经营性收入消薄标准6万元÷2019年村经营性收入。

4.县级农业农村局根据项目涵盖的市定经济薄弱村消薄困难系数,从高到低确定拟奖补村名单,结合2020年实际消薄困难程度,可最多对其中10%的村进行调整,确定最终奖补村名单。

 

附表3

绍兴市“消薄”增收项目奖补村资金申请表

 

申报单位:                    区、县(市)农业农村局(盖章)

项目名称:                 

序号

申请奖补村名单

申请奖补金额

(万元)

所在乡镇(街道)

行政村

1




2




3





















 

 



合计




市农业农村局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市财政局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此表一式三份,签字盖章上报。


信息来源:市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