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根据《关于印发<高水平建设人才强市的若干政策><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加快推动“三农”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补充意见的通知》(绍市委办发〔2020〕43号)和《关于加快推动“三农”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实施细则》(修订版)(绍市农〔2020〕21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村级集体经济“消薄”增收项目奖励资金竞争性分配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数量
绍兴市行政区域内列入市“消薄”增收项目计划的发展项目涵盖的市定经济薄弱村,安排不超过70个村。
二、申报内容及时间
请各区、县(市)将绍兴市“消薄”增收项目申报表(附表1)、绍兴市定经济薄弱村“消薄”增收项目评分表(附表2)、受益村名册及收益分配方案、其他需要证明的材料于11月30日前报市农业农村局。
三、项目评审
12月上旬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确定入围项目及奖补村数。安排不超过70个村,给予每村15万元的奖补。
绍兴市“消薄”增收项目奖补村资金申请表(附表3)在申报项目经市级评审入围确定奖补村数后再上报。
联系人:沈培瑶 ,88176112。
附表:1、绍兴市“消薄”增收项目申报表
2、绍兴市定经济薄弱村“消薄”增收项目评分表及奖补村确定办法
3、绍兴市“消薄”增收项目奖补村资金申请表
绍兴市农业农村局 绍兴市财政局
附表1
绍兴市“消薄”增收项目申报表
项目实施单位 或村集体 (盖章) | 项目名称 | ||
投资金额 | (万元) | 受益村数量及名单(另附) | |
项目基本情况 |
(可另附页)
实施单位主要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 ||
所在地农业农村局、财政局意见 |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
所在地人民政府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市农业农村局、 财政局意见 |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此表一式三份,签字盖章上报。
附表2
绍兴市定经济薄弱村“消薄”增收项目评分表及奖补村确定办法
一、评分标准
项目指标 | 评分标准 | 自评分 | 县级 评分 | 市级 评分 |
投资金额 | 单个村或抱团项目村均投资金额少于50万元的不得分;投资金额达到50万元的得基础分20分;每增加5万元加1分,最高40分。 | |||
项目收益 | 单个村项目或抱团项目村均年经营性收入增加3万元以下的不得分;达到3万元的得基础分15分;每增加0.4万元加1分,最高30分。 | |||
受益村 数 量 | 受益1个村的,得基础分15分;每增加1个村加1分,最高30分。 | |||
附加分 | 项目投资金额2000万元以上的,加10分;5000万元以上的,加20分;1亿元以上的,加30分。 |
注:项目投资回报率按最高不超过10%计。
二、奖补村确定办法
1.按得分从高到低确定入围项目,至涵盖不少于70个市定经济薄弱村且不少于2个项目为止。
2.项目确定后,根据项目涵盖的市定经济薄弱村数,同比例确定项目奖补村数。
3.计算项目涵盖的市定经济薄弱村消薄困难系数,计算公式:2019年全市村集体总收入消薄标准20万元÷2019年村集体总收入+2019年全市村经营性收入消薄标准6万元÷2019年村经营性收入。
4.县级农业农村局根据项目涵盖的市定经济薄弱村消薄困难系数,从高到低确定拟奖补村名单,结合2020年实际消薄困难程度,可最多对其中10%的村进行调整,确定最终奖补村名单。
附表3
绍兴市“消薄”增收项目奖补村资金申请表
申报单位: 区、县(市)农业农村局(盖章)
项目名称:
序号 | 申请奖补村名单 | 申请奖补金额 (万元) | |
所在乡镇(街道) | 行政村 | ||
1 | |||
2 | |||
3 | |||
┈
| |||
合计 | |||
市农业农村局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市财政局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此表一式三份,签字盖章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