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62
号
第 类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绍兴市委员会
提 案
案由: 加大农产品深加工产业支持力度的提案
提案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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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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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提案单位 负责人签名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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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审查 机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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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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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办: |
二O 年 月 日
内容: 绍兴作为著名的鱼米之乡,近年来,全市以发展品质农业为主线,全力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基本形成了以茶叶、蔬菜、畜牧、水产、花木、干鲜果、竹木为主的七大农业主导产业,农业产业化发展和品牌建设发展成效明显,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以此为基础,众多绍外企业家、乡贤回绍投资创办农产品深加工企业,为打响绍兴农产品品牌,帮助全市农产品种养殖户开拓销路,推动绍兴农产品走向全国乃至世界做出了贡献。但是在农产品深加工产业引进实施过程中也遇到了一些问题,主要有: 1.土地要素保障不足。随着我市高速发展,工业企业、基础设施用地需求巨大,导致全市用地指标较为紧张,而农产品深加工企业因属于服务“三农”产业,综合税率较低(工业企业普遍综合税率约为7%,农产品深加工企业综合税率约为3%),导致农产品深加工企业对当地税收贡献有限,因此地方政府在对农产品深加工企业供地积极性不高。 2.有关指标制定欠妥。农产品深加工项目投资,需参照标准地出让有关控制性指标,这类指标主要是根据工业项目来制定,未考虑到农产品深加工企业实际情况。如在标准地出让控制性指标中的产出指标中,要求亩均收税达到20万元以上,因农产品深加工企业综合税率较低,达到这一标准相较工业企业更为困难。 3.项目扶持力度不足够。农产品深加工企业利用自身品牌、产能、渠道等优势,对我市广大种养殖户农产品扩大销路有巨大的作用,但是在对农产品深加工企业的政策扶持力度上仍然不足,没有真正调动农产品深加工企业的积极性。 针对以上几个问题,现提出以下几个建议: 1.加大土地要素保障。对真正服务广大种养殖户,有助于我市农产品品牌建设,有助于农产品销售,有效提升农产品附加值的农产品深加工项目,在用地指标上予以一定的保障,并在项目实际用地成本方面予以一定的优惠。 2.合理制定控制性指标。对农产品深加工项目在供地过程中,根据产业特点,合理制定有关控制性指标,特别是亩均产出指标。 3.加强政策奖励扶持力度。对农产品深加工企业加强政策扶持力度,对该类企业在本地收购农产品进行深加工,帮助种养殖户解决农产销路问题的,根据收购农产品的数量或者总价,按比例予以一定的奖励,鼓励农产品深加工企业做大做强,帮助产业上游更多的种养殖户打开销路。 4.推动农产品品牌建设。鼓励社会资本使用地域商标、品牌参与我市本土深加工农产品的营销和推广,并给予一定的品牌推广补助,以打响我市农产品知名度。 5.鼓励企业多元化发展。鼓励和引导农产品深加工企业在观光旅游、现代农业、共享农业等方面多元化发展,加强客户体验度,推动企业一、二、三产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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