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绍兴市农业农村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新时代浙江“三农”“369”行动总体部署,围绕“抓总一项工程、夯实两大基础、聚力三个争先、突破四项改革、提升五大体系”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取得新的进展。2023年,全市农林牧渔业总产值达369亿元,同比增长4.0%;农民可支配收入达48825元,同比增长6.8%;城乡收入倍差缩小至1.65,较去年下降0.02。
1.农业基础情况。2023年全市粮食播种面积180.54万亩、产量15.06亿斤,均居全省第2位,其中产量增量居全省第1位。推进粮功区“百千”工程,建成高标准农田8.2万亩,在全省率先出台土壤健康培育基地创建办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秸秆综合利用率分别达96.72%、97.24%。建设牛羊定点屠宰场5家,改造提升市级“菜篮子”蔬菜基地7家,发展稻渔综合种养5000亩。截至2023年底,能繁母猪存栏6.2万头,茶、果、蔬、渔实现稳步增长。深入实施“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省级例行抽检合格率达99.8%、居全省第3位,有效期内绿色食品达219个,创成第一批省级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15家,喜盈天科技入选全国首批农产品质量安全良好追溯监测试点(全省仅6个)。
2.乡村产业发展情况。出台《关于进一步推动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壮大的若干意见》,加快农业龙头企业培育,全市共有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153家,其中国家级龙头企业5家,省级57家,市级91家。2023年,上虞区成功列入国家级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新昌县现代农业园区列入省级创建名单,上虞区丁宅国家级农业产业强镇、章镇省级现代农业园区通过部、省认定。全市累计建设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2个、特色农产品优势区1个、农业产业强镇2个,省级现代农业园区7个、特色农产品优势区9个、特色农业强镇9个、年产值10亿元以上的示范性农业全产业链9条。推动农业农村重大项目建设,2024年全市摸排项目43个,计划完成投资40亿元。
3.和美乡村建设情况。扎实推进城乡提升工程,109个重大项目完成年度投资415.46亿元,全市县城人口占县域人口比重提高1.71个百分点,5个区、县(市)列入全省城乡提升工程试点。全面推进和美乡村创建,累计创成美丽乡村示范县4个、示范乡镇71个、省级未来乡村60个,和美乡村覆盖率达25.9%。全力推进农村环境整治,持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常态化评估,“赛马比拼”入选全国“千万工程”典型案例,生活垃圾综合提升自然村覆盖率达50%以上。
4.农村民生水平情况。出台强村共富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新一轮部门结对和驻村指导员派驻工作,累计组建强村公司206家,年经营性收入80万元、100万元行政村占比分别达60%、40%以上。深化农民增收促进共同富裕行动,新增市级低收入农户帮促基地7家(累计共14家),2023年全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48825元、居全省第3位,城乡收入倍差缩小到1.65、居全省第4位。积极开展乡村治理示范创建,2023年柯桥区亭山桥村等5个镇村获评全国乡村治理示范镇村(累计共15个)。
5.农村改革创新情况。2023年我市继续深入扎实推进宅基地“两项试点”。高质量完成宅基地信息调查等基础工作,构建“1+20+X”制度体系,深化“三权三票”等特色制度创新,承办全国农村宅基地管理与改革现场经验交流会,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住宅类房屋专项整治进度65.74%。深入推进标准地和土地承包改革。诸暨市列入全国二轮承包地延包试点,嵊州市列入省级家庭农场整体提升县试点,累计建成农业标准地5.28万亩,土地流转率达72%以上。举办第二届乡村人才振兴全球创新创业大赛,新增市级创业园(孵化基地)9家(累计13家)、农创客2186名(累计6056名),首次推出基层农技人员定向培养岗位11个,22人获评首批省级“乡村工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