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绿色优质农产品获证、续展及地标产品奖补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2-02 15:33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区、县(市)农业农村局:

根据《绍兴市农业农村局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动“三农”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实施细则〉(2022年修订版)的通知》(绍市农〔2022〕9号)精神,为做好2022年度绿色优质农产品获证、续展及地标产品奖补工作,现将有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1、申报范围。在2022年获得绿色优质农产品证书或正常开展绿色优质农产品续展工作的我市范围内的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以及获得地标产品证书的我市范围内的单位。

2、申报时间。在2023年2月10日前申报完毕。

3、申报要求。请各地农业农村局认真核对2022年绿色优质农产品获证、续展及地标产品获证的情况,并对照《绍兴市农业农村局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动“三农”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实施细则〉(2022年修订版)的通知》(绍市农〔2022〕9号)文件规定的奖补标准及要求,认真细致填好《2022年绍兴市绿色优质农产品获证、续展及地标产品奖补名单》(具体见附件)并及时上报。

联系人:绍兴市农业农村局质监处王华忠,85200335。

附件:附件:免申直兑基础模板.xlsx

绍兴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