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开展食安国创农业规模主体督查工作
发布日期: 2022-07-26 09:56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字体:【

为全面做好绍兴市“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国家评审验收各项工作,进一步压实各责任单位创建工作任务,确保顺利通过国家验收,根据市食安办关于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迎检工作现场检查点位提升方案要求,我局于7月5日开始组织干部赴各区、县(市)开展食安国创农业规模主体督查工作。






督查分为三组,第一组由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牵头,负责全市屠宰和农资主体的督查;第二组由市粮油作物技术推广中心牵头,负责柯桥、上虞和新昌种植主体的督查;第三组由市经济作物技术推广中心牵头,负责越城、诸暨和嵊州种植主体的督查。

各督查组对照《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现场检查编制指南(2021版)》标准要求,结合工作实际,专门设计督查检查单,冒着高温深入基层一线,对食安国创农业规模主体进行“面对面”指导督查,重点检查农业规模主体的制度标牌上墙、生产和销售记录、化肥农药摆放、食安国创知晓等情况,对存在的问题逐一提出工作建议,并将检查情况详细记录在检查单上,有力推动食安国创农业规模主体的整改提升工作。目前,督查组已检查农资店28家、屠宰企业2家、种植主体28家,对个别农业规模主体存在的生产记录不完整、化肥农药摆放不规范等问题提出意见,并要求限期整改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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