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指引(试行)的通知》要求,现将《绍兴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
决策承办处室(单位)要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 号)和《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337号)要求,认真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法律法规另有决策程序规定的,依照其决策程序规定执行。要严格落实《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办法》,归档工作与决策事项同步实施,及时将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文件资料整理归档,实现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
附件:2022年度市农业农村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绍兴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4月26日
附件
2022年度市农业农村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事项名称 | 主要内容 | 承办处室 | 完成时间 | 实施计划 |
制定《绍兴市牛羊定点屠宰行业发展规划》 | 根据《浙江省动物防疫条例》等法规文件要求,以满足全市人民群众牛羊肉消费需要为目的,以“保肉品质量安全、保肉品供应稳定”为主线,制定全市牛羊定点屠宰行业发展规划,具体包含规划的发展背景、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保障措施等内容。 | 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 | 2022年10月 | 2022年5月,制定工作方案,开展调研,完成初稿; 2022年6-9月,完成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等工作,开展合法性审查; 2022年10月,提交局党委会,印发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