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农业和渔业执法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和个人推荐的通知》精神,经推荐、审核等程序,拟推荐越城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等2个集体和徐国华等8人为省农业农村厅农业和渔业执法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和个人(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1年8月30日起5个工作日。
对公示集体和个人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实事求是反映情况和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及联系电话:
绍兴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综合科,85223001;
绍兴市农业农村局机关党委,88265786。
绍兴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8月30日
推荐集体:
越城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
诸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
推荐个人:
徐国华 绍兴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
方华良 绍兴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
郭荣民 越城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
蒋建龙 柯桥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
万佳蕾 上虞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
朱华丽 诸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
郭宝锋 嵊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
潘鹏辉 新昌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