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600002577268P/2020-0131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2020-12-08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发文字号: | 绍市农通〔2020〕23号 |
各区、县(市)农业农村局:
现将《绍兴市农业产业提升“2020”计划考评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绍兴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12月1日
绍兴市农业产业提升“2020”计划考评办法
为做好全市农业产业提升“2020”计划项目考评工作,提高项目建设积极性、主动性和创新性,制定本考评办法。
一、考评范围
列入绍兴市农业产业提升“2020”计划的建设项目。
二、考评标准
1.立足产业,特色鲜明。符合农业发展主导方向,符合农业高质量发展要求,立足地方特色和资源优势,践行绿色发展、模式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有效激发市场、要素和各类生产主体活力,提升产业竞争力,促进乡村产业振兴。
2.有效投资,形象良好。完成当年度建设任务,当年度计划完工项目的,达到预期完工目标,符合验收条件;当年度计划未完工项目的,明确建设周期和续建计划,项目建设资金基本到位。
3.管理规范,质量安全。项目管理制度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效落实,项目质量管理体系完备,项目质量把控到位,未发生安全生产和质量安全事故。
三、考评程序
1.定期考评。各区、县(市)农业农村局每月25日前和年终上报农业产业提升“2020”计划项目进度情况,市农业农村局不定期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抽查核实。
2.年终考核。由市农业农村局组织项目考核小组,对项目开展年度考评,主要围绕项目资金、项目建设、项目管理等方面内容,对项目情况进行百分制考核评分。
3.审核认定。市农业农村局项目考核小组综合考评意见,对考核得分80分以上的项目,择优确定不超过20个优秀项目,并在绍兴市农业农村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日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市农业农村局发文公布。
四、考评奖励
以考核优秀项目为产业提升“2020计划”示范项目,并按照绍市委办发〔2020〕43号文件给予相应奖补(已享受市级及以上补助的项目不重复)。
附件:绍兴市农业产业提升“2020”计划项目考核评分表
附件
绍兴市农业产业提升“2020”计划项目考核评分表
序号 | 考核类别 | 基本分 | 考核标准 | 评分细则 | 检查方法 | 自评 | 得分 |
1 | 一票否决 | / | 未完成当年度建设任务;项目用地不符合用地要求,不符合城乡规划、生态环保管理要求;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环境污染重大责任事故;发生影响重大的群体性事件。 | 发生其中一项,取消参评资格。 | 由各区、县(市)农业农村部门书面征求县级相关部门意见。 | ||
2 | 项目决策 | 10 | 制定项目可行性方案,明确项目建设目标,制定项目实施计划。 | 已制定项目可行性方案,符合乡村产业发展方向,得4分;项目建设目标明确,得3分;制定项目实施计划,得3分。否则酌情扣分。 | 查阅资料 | ||
3 | 项目资金 | 40 | 当年资金投入额 | 当年度实际投资额大于2000万元,得40分;小于2000万元的,按比例赋分。 | |||
4 | 项目进度 | 10 | 项目当年建设进度 | 完成年度建设任务的得8分,超过年度任务的每超1个百分点加0.2分,最高加2分。 | 查阅资料 | ||
5 | 5 | 项目分月进展 | 根据月度报表,计算项目月平均完成率,高于50%得5分,低于50%的按比例赋分。 | 查阅资料 | |||
6 | 项目管理 | 10 | 制定资金管理办法,管理规范,到位及时。 | 已制定资金管理办法,得5分;按照合同及时到位兑付资金,得5分。否则酌情扣分。 | 查阅资料 | ||
7 | 10 | 按规定进行项目立项、申报等手续,手续齐备,资料齐全。 | 项目立项、申报等手续完备,资料齐全的,得10分。否则酌情扣分。 | 查阅资料 | |||
8 | 项目保障 | 5 | 组织体系健全 | 成立组织机构,人员结构合理,得5分。否则酌情扣分。 | 查阅资料 | ||
9 | 5 | 资金来源明确 | 有明确的资金来源,得5分。否则酌情扣分。 | 查阅资料 | |||
10 | 5 | 现场管理到位 | 按照标准化施工,现场管理规范,人员分配合理,安全措施到位,得5分。否则酌情扣分。 | 查阅规章制度、现场图片等资料。 | |||
合计 | 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