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滨海新城农办、财政局:
根据《关于加快推动“三农”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绍市委办发〔2019〕92号)和《关于加快推动“三农”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绍市农〔2019〕12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村级集体经济抱团发展项目奖励资金竞争性分配申报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数量
绍兴市行政区域内带动能力强、增收成效明显的抱团发展项目,优先扶持嵊州市、新昌县经济薄弱村抱团发展项目,各地限报1-2个。
二、申报内容及时间
请各区、县(市)及滨海新城将项目立项报告、项目奖励资金申请表(附后)、项目受益村名册及收益分配方案、其他需要证明的材料于10月15日前报市农业农村局。
三、项目评审
10月中下旬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
本次竞争性分配将确定2个村级集体经济抱团发展项目,分450万元、300万元两档进行奖励。
联系人:陈丰,85103906。
附件:绍兴市村级集体经济抱团发展项目奖励资金申请表
绍兴市农业农村局 绍兴市财政局
2019年9月20日